关于进一步提高
高新区技术创新能力和产业聚集度的建议
技术创新与产业集群之间存在着明显的互动机制,一方面,技术创新是实现企业技术进步从而维持产业集群竞争优势和持续增长的重要手段,另一方面,产业集群的资源优势和区位优势也为技术创新提供了强劲动力。高新区做为省会石家庄经济发展的排头兵,需要进一步提高技术创新能力和产业聚集度,以实现石家庄经济的转型升级和跨越发展。
一、石家庄高新区发展现状
石家庄高新区经过20余年的发展,取得了巨大的成绩,形成了以生物医药、电子信息、机械装备、新材料为支柱的特色产业,在生物制药、中药现代化、环保在线监测系统、通信电源、程控交换机、液晶显示材料、高速工具钢、金刚石工具等方面在全国乃至国际上异军突起,涌现出河北以岭、华药金坦、诚志华清、河冶住商、国祥运输设备等一批在国内外享有声誉并具有较强研发创新能力的高新技术企业群。特别是依托石家庄市的医药产业优势,高新区生物医药产业集群脱颖而出,日益壮大。但是与其他先进地区的高新区相比,在技术创新和产业聚集方面还有一些差距。
1.技术创新能力还有待进一步提高
高新区目前新技术企业比例偏低,高新技术产业化水平还不高,已入区的企业中,传统产业仍占较大比重,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高新技术企业和产业比重偏低,企业的技术创新能力还不够强。发挥科研院所和大专院校作用的工作力度还不够大,以企业为主体,以大专院校和科研院所为依托,以市场为导向的创新机制还没有形成。从技术研发、孵化到产业化的体系还不完善,创新环境不够优化,特别是政策环境、服务环境以及中介服务机构的建立等方面,差距较为明显。
2.产业集群聚集度不高,尚未形成完整的产业链
目前高新区经济总量偏低,生产总值还不到石家庄GDP的10%。产业集群优势还不明显,各个企业之间主要是地理上的集聚,还没有形成从知识获取、技术创新到信息分享、分工合作的内聚性竞合关系。
二、提高高新区技术创新能力和产业聚集度的对策
1.确定优势产业,错位发展
石家庄高新区地处环渤海经济发展带,毗邻京津,既有自身的地理优势,同时也应看到这种地理地理优势所带来的缺陷——即京津地区对资本、人才、技术的虹吸效应,因此,石家庄高新区应合理定位,确定自己的优势产业,在此基础上以龙头企业为核心,汇集同类企业及上下游关联企业,形成产业集群,同时借用毗邻京津的便利,做到错位发展。
2利用政府资源,促进产业聚集
政府对高新区的发展起着主导作用,因此,招商引资要有所引、有所不引,通过政府这只看得见的手,大力引进与优势企业集群相关联的企业,提高产业聚集度。同时,可以参照其它高新区已有的优惠政策,利用土地、税收、政府采购及其它优惠政策,吸引相关企业向产业园区集中。
3.试点产权交易,吸引资本流入
经济发展需要资本市场的大力支持,传统上,资金的来源多源于金融系统,如政府通过建立各类基金,扩大和深化与商业银行的联系和合作,支持中小企业贷款等,但是此类资金受限于安全风险,对于产业集群的发展而言杯水车薪。因此,产业集群的发展要拓展资金来源,关注庞大的民间资本市场,通过设立企业产权交易机构,方便资本的进入与退出,从而吸引风险投资及各类民间资本进入产业集群,促进集群发展壮大。同时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选择基础条件较好的企业开展试点,推动企业境内外上市,进入资本市场融资。例如完善促进企业改制上市的管理办法,为企业上市提供专业化服务,对成功上市企业和券商给予奖励等。
4.构建交流平台,促进集群内企业专业化分工
产业集群不仅仅是同类企业或相关企业在地理上的集中,更是这些企业基于价值链形成的一个既相互竞争,又共同发展的竞合网络,因此,可以通过发展技术中介组织、完善行业协会,举办交流会、观摩会等形式,开展正式或非正式交流,促进集群内企业的相互联系、相互合作,提高产业集群的内聚度。
5.合理引导,促使企业成为创新主体
产业集群的发展与壮大离不开技术创新,因此一要努力提高企业管理素质,倡导自主创新思想。二要完善支持技术创新的优惠政策,激励企业创新。如支持企业加大创新投入,引导大中型企业普遍建立研发机构,允许企业将当年实际发生的研发、专利等费用全额计入管理费用。切实落实企业研发投入税前抵扣政策,企业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实行税前扣除。对于企业因技术进步等原因,固定资产需加速折旧的,可以缩短折旧年限。落实增值税转型政策,企业购进的符合抵扣政策的固定资产纳入增值税抵扣范围,支持企业扩大创新投资。
6.增加政府投入,发挥杠杆和引导作用
科技投入一直是技术创新政策的核心,而我市对研发投入与先进地区相比还有较大差距,因此需要进一步增加对技术创新的投入。例如:一、设立相关产业专项发展基金,提高自主研发能力,依托大专院校、科研机构及龙头企业建立共性技术平台,支持并形成一支高水平、精干的研究队伍,重点承担产业原创性技术、共性技术及战略性关键技术的研究开发;二、加强对技术创新的财政补贴,对特定技术和项目择优拨款,完善技术创新的信贷,加强国债专项资金支持等;三、强化政府促进技术扩散的服务职能,我市高新区产业聚集还处在发展初期,自身知识、信息收集、扩散功能较弱,兼之知识信息具有明显的外部性,政府应出面建立行业协会,召开洽谈会,设立常设机构等实现信息的内部扩散。
7.产学研合作,形成创新协作网络
首先要以产业发展需求为导向,适应产业技术重大创新的要求,创新完善产学研合作的组织模式和运行机制,建立长期、稳定、制度化的产学研利益共同体。推动高等学校和科研机构以人才、智力和技术为要素,企业以资金、设备为要素,通过联营、参股、合作等多种形式,整合优化现有资源,组建产学研联合体,实现产学研的深度合作。其次,充分利用现有公共科技资源,通过政府引导投入、企业院校共建等多种方式筹集资金,整合形成面向企业开放的技术创新服务平台,形成一批高水平的新型研究机构。第三,围绕高新区特色产业,加强产品开发与测试、大型仪器共享、科技信息发布等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第四,要加强产学研合作的导向宣传,总结推广产学研合作的典型经验和有效模式,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产学研合作的良好氛围。
8.实施人才战略,提供智力支持
首先,加大人才引进和培养力度,改善高层次人才的创新创业环境和生活环境,大力引进高层次人才到高新区创新创业。对已经引进的人才项目进行跟踪服务,在项目融资、企业经营管理、市场拓展等方面提供支持,为人才的发展创造更加优良的环境和更加广阔的发展空间。其次,支持技术创新研发团队在高新区建设具有先进水平的科学研究机构(研究中心),鼓励高层次人才参与国家重大专项的技术攻关,聚集一批由科技创新创业人才领衔的高科技创新创业团队。第三,改革完善人才选拔、评价、激励和使用机制,支持年轻科技人员创新创业活动,激发年轻人才创新创业的积极性。面向高校毕业生以及青年科技人员创新创业提供低门槛、补房租、免水电费等优惠政策,无偿提供政策咨询、信息服务、人员培训、财务会计、法律等专业化服务,使高新区成为年轻科技人员创新创业的主阵地。第四,完善养老、医疗、住房等保障机制,促进人才流动、知识流动,鼓励学校科研机构的科研人员向企业流动,支持科研人员到生产单位兼职,加快技术扩散,为合作创新创造机会。
9.多措并举,促进技术创新成果转化
首先,政府应积极参与科技成果转化,设立科技成果转化机构,加大科技成果、知识产权交易和信息发布平台建设力度,降低交易成本。第二,完善企业孵化体系,促进孵化器市场化、专业化、网络化发展,建立支持科技孵化企业由小到大迅速成长的梯次推进机制、多级助推模式和全程孵育体系,完善孵化器的基础设施和服务功能,为创业企业提供优质的孵化服务。兴办大学科技园,使之成为科技成果中试、孵化的重要基地。第三,鼓励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科技人员通过技术转让、无形资产入股、联合企业研发等多种方式加快科技成果转化。支持允许以专利、标准等知识产权、研发技能、管理经验等人力资本等作价出资创办、联办高新技术企业,促进技术创新成果转化。